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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社保转移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7 14:0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崇左社保转移,崇左社保转入,崇左社保转出,崇左社保转移指南

内容简介

崇左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崇左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其中自治区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自治区外转移手续相对复杂。办理条件自治区内转入、转出参保人员自治区内流动并在异地就业或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时,

崇左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崇左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其中自治区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自治区外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自治区内转入、转出

参保人员自治区内流动并在异地就业或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时,为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办理此业务。

自治区外转入、转出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办理材料

自治区内转入

1、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缴费凭证》

2、《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

3、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4、《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自治区内转出

1、携居民身份证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3、《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自治区外转入

1、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自治区外转出

1、携居民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委托个人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签名、手印);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流程

自治区内转入

提出转入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新参保地收到《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办结转入手续

自治区内转出

提交材料--打印缴费凭证--收到新参保地出具《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生成《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办结转出手续

自治区外转入

提出转入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新参保地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办结转入手续

自治区外转出

提交材料--打印缴费凭证--收到新参保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办结转出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治区内转入20个工作日

自治区内转出10个工作日

自治区外转入30个工作日

自治区外转出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友谊大道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办公电话:0771-7968338、7965003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乘坐2路公交车到 友谊石景林路口 公交站下步行1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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